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行为,根据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要求,我县在城区柏城大道、解放路、华港大街、西平大道、护城河路、中原大道等主干道及棠溪大道行政服务大厅路口、嫘祖文化苑门前、人民公园门前和嫘祖大道国际商贸城门前等交通易堵塞的路段安装了智能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监控系统,从年5月23日起,对以上路段的违法停放车辆或未在停车位内停放的车辆自动抓拍取证,并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元处罚,并记3分。
特此通告
西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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