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第三第六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8号)、《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10号)和《年郯城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郯教发[]28号)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区域划分

(一)郯城县第三实验小学北校区:

郯西路以西,西到白马河,北至北外环,南到南外环的县直单位;西关二、西关三、西关四、北马庄(北关六)、管庄;中央城、西城印象、万泰怡景、皇营御林、聚龙花园、京都花园、翔宇嘉园、聚鑫家园、龙泉新村、龙泉小区、龙泉嘉园、惠民小区、西关商贸城等。

(二)郯城县第三实验小学南校区:

郯西路以西,建设路以南的村街,西关一、西马庄、白溪汪、东升村、英庄、王巷、吴庄、金湖、张林、城里二部分居民,特教学校、黄山煤矿、金域澜亭等。

二、报名条件

(一)城区常住户口(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

1.报名条件:

①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具有郯城县城区常住户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条件中的城区常住户口,指在招生片区范围内有合法常驻固定住所,落户需一年以上,村街新迁入居民须有房权证;条件中的自有房产,指学生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自有或自购的房产)。

2.所需材料:

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产权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始交款发票、水电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等票据,需要小产权房小区物业提前提供小区楼房分布图并标注今年所有上学学生具体房产位置;还建房需要提供政府拆迁还建手续或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还建房交易的需要提供交易协议和公证处公证证明材料)、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都要原件与复印件。

3.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于8月15日—8月18日携带证明材料(户口簿、家长身份证、房权证、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县教体局和各小学汇总监护人提交的入学信息,到有关部门及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县教体局复审,符合条件录取——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4.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

学位不足的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到周边片区学校入学。一是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二是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三是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在学校片区的(学龄儿童单独一个户口簿或在集体户上的,需提供监护人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四是外来人员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指在我县务工经商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各种保险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1.报名条件:

①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

②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

③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郯城县县外户籍适龄儿童。

2.所需材料:

①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②从业证明:在郯城县务工者,父母一方需有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郯城县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在我县的工商营业执照,并有完税证明,最近连续满一年,以税务部门提供的筛查结果为准。

③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在郯城县居住最近连续一年以上的证明和物业交费单据。

④学生家长签订诚信保证书。

3.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于8月18日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县教体局和各小学汇总监护人提交的入学信息,到有关部门及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统筹学位——县教体局复审,符合条件录取——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4.录取办法:

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郯城县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由于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4号)中明确提出“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请无法在我县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好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或自行申请到民办学校入学。

三、工作日程安排

按照县教育体育局年招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8月15日-18日

现场确认、整理: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学校登记整理报名信息。

8月19日-20日

学校初审:汇总招生范围内监护人提交的入学信息,到有关部门及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核实。

8月21日-22日

统筹学位:学校根据审核通过情况,上报县教体局确定招生计划;确定常住人员子女现场确认名单;如有空余学位,以申报学区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来郯城务工或经商的时间长短为序,确定现场确认名单;如果学位不足而无法在片区安排入学,上报由县教体局安排。

8月23日-27日

复审:由县教体局进行复审,确定录取名单。

8月30日起

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上午8:30分

一年级新生报到。

四、报名地点:郯城县第三实验小学北校区

五、审核材料说明

1.对所有材料进行审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2.对所有登记材料进行第二次审验并进行对发现问题的材料退回。

3.家长报名时一律签订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发通知书,开学后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予以清退。

4.超过报名时间者,学校将不再接受报名。

5.招生咨询

郯城县第三实验小学

年8月10日

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年招生简章

根据《年郯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阳光招生、积极稳妥”的原则,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年招生工作于8月15日正式开始!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小学入学年龄需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区域划分

西南园巷以南,郯西路以东,郯东路以西,建设路至南外环郯东路路西的县直单位;郯东路以东,皇亭路以南的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南关一、南关二、南关三、东马庄、大小黄楼、梅岭齐;一品尚都、万泰丽景华都、锦绣嘉园、洪苑小区、一品澜湾、泽润园、金海岸小区、蔚蓝海岸、皇亭华府、万泰阳光花园等。

三、报名条件

1.城区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

(1)入学条件: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具有郯城县城区户籍(城区空挂户未有房产者除外)或家长在招生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条件中的城区户籍,指在招生片区范围内有合法常驻固定住所,落户需一年以上,村街新迁入居民须有房产证。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学生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自有或自购的房产,以房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物业管理费、购房交费票据或政府拆迁还建手续为准)。

(2)所需材料:

①学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户口本、房权证、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接种证明

②学区内单位适龄儿童

户口本、房权证、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接种证明、单位介绍信

③片区内自购住房的

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接种证明、房权证(房权证未办理的需提交购房合同及房管局备案证明),同时提交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物业管理费、购房交费票据或政府拆迁还建手续。

注:片区内自购房属城区户口的,按户籍所在地规定学校入学。

(3)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学位不足的由县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周边片区学校入学。一是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二是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三是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在学校片区的(学龄儿童单独一个户口簿或在集体户上的,需提供监护人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四是外来人员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指在我县务工经商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各种保险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1)入学条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郯城县县外户籍适龄儿童。

(2)所需材料:

①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含复印件)。

②务工或经商证明:

在郯城县务工者: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始缴费单据或我县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在郯城县经商者: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县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③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现居住邻居的有关信息、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

④户籍地乡镇或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材料。

⑤学生家长签订诚信保证书。

以上②、③项等各种证件需满一年以上,时间均截至年6月30日。

(4)录取办法: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郯城县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由于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4号)中明确提出“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请无法在我县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好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或自行申请到民办学校入学。

四、现场审核

 由新生监护人带齐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审核。

1、招生时间:8月15日——17日城区户籍和自购房产入学报名

8月18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2、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地点: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院内

五、材料审核说明

①学校对所有材料进行审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②将对所有登记材料进行二次审验并进行实际调查。

③家长报名时一律签订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发通知书,开学后一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将予以清退。

注: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学校将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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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

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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