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武平县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

根据武平县教育局《武平县年城区小学招生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年一年级招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年8月4日至5日

二、报名地点:

武平县第二实验小学二号楼一楼教室

三、报名条件:

1.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法定监护人和儿童均具有平川河西社区、河东社区、七坊村、红东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有合法房产(或有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

2.具体区域:图书馆—彩虹桥—东大街(发改局)—文音路—东环路(职专),七坊路—梁野大道两侧,城头岽以东,西至藤里。

四、招生办法:

1.父母(或父母一方)和子女持有平川户籍、合法房产的片区内适龄儿童。

2.父母(或父母一方)和适龄儿童具有招生片区户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片内生:

①孙辈子女出生时,“三代”实际同户、同住,同时祖辈房产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并且其父母在城区另外片区没有住宅的(家长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学校查证)。

②当户籍证与房产证所示招生片区不一致的实际住户,以房产证所示位置片区学校招生;二处房产的以现居住房产所在片区学校招生(学校核查或家长提供水电等票证)。

③居住集资房的应持有父或母有关单位证明和相关房产归属的原始凭证(财产产权公证书、购房合同及交房手续、集资房分配手续等相应材料),且实际居住的;无房产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且实际居住的;共同安置人或共同申请人享受县造福工程和县保障性配租配售住房户视同有房产(需提供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文件和合同、租金发票、水电等有关票证)。

④旧城改造拆迁户暂无固定住所的,按照安置协议符合我校招生区域的,列入我校招生。

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职工子女(单位证明材料);国有企业三年(含三年)期以上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子女(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单位工资基金名册、用工合同、社保缴费年度清单、公积金缴交年度清单);原国有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子女(父母双方持有下岗证)。无房产的符合我校招生区域的,列入我校招生。

⑥法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的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委托或指定监护人符合我校招生区域的,列入我校招生。

3.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年4月1日至年2月27日前购买县城规划区新建商业店面、商场、办公用房等商业用房面积≥30平方米的业主子女(需提供购房合同),符合我校招生区域的,列入我校招生。

4.政策性照顾:①县重点企业、项目及招商项目(以县经科局、重点办、商务局提供的企业名单为准)享受公共服务要求的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以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管理人才的人员子女;②县引进人才子女(由县人才办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③现役军人子女、部队转业安置人员随军子女和烈士子女(提供现役部队、或人武部、或民政部门证明材料);④国外户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本校教职工子女按自愿原则选择任教学校或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以上条件符合我校招生区域的,列入我校招生。

5.父母(或父母一方)和适龄儿童具有城区户籍且有固定房产,生育二胎小孩,若第一胎小孩还在我校就读,可按“小随大”原则或居住片区自愿选择就读学校。

6.以上所述招生后我校仍有空余学位,按以下次序分批次招生:①无房产,与父母户籍同在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②祖孙片区户口,父母户口未在片区内、有房产(祖辈房产或父母房产)的适龄儿童;③未迁入户籍,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④父母一方和儿童具有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⑤挂靠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地址或房产地址所在片区学校报名。空余学位无法满足同一类生源顺序申请人数时,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录取。若所在片区学校学额已招满,则由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安排就读学校,或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

7.超龄学生新入学,要求家长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补办缓学手续(家长申请报告、填写缓学申请表、提供缓学原因证明、学校教育局审批)。

8.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监护人按向居住地片区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可延缓或免予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五、提供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簿首页、户主、监护人、学生那页均要复印);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银行提供的房产证复印件要有银行新的盖章)、或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还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建房未办证的提供建设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

4.七坊村、红东村原始户籍村民应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林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父、母为城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工作人员无房产的,住单位房应提供单位证明,并提供住房公积金清单(4—7月)原件(银行盖章)及复印件一份;居住集资房的应持有父或母有关单位证明和相关房产归属的原始凭证(财产产权公证书、购房合同及交房手续、集资房分配手续等相应材料),且实际居住的;原国有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无房产的提供父母双方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其他证明材料(拆迁合同、廉租房租赁合同、租金发票、下岗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享受政策性照顾的,应提供教育局审批相关原始材料。

注:未尽事宜详见教育局《武平县年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武平县第二实验小学

年7月30日

来源:二实小教导处

编辑: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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