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所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西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未满服务期限的“特招医学生”、“特岗全科医生”、“人才工程”、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等,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西平县所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年1月9日9:00--年1月11日17:30期间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