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16日,西平交警公布一起交通事故案例:
年12月20日12时50分许,在西平县权寨镇小店村东交叉路口,曹某驾驶豫L7****号车由东向西行驶时与许某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豫LW****号车相撞,造成曹某、许某某及乘车人刘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由于事故发生时,许某某未系安全带,在车内被猛烈撞击,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开车系安全带是为了在事故发生时,将人体束缚在座位上,避免车上人员在车辆侧翻、急剧减速等情况下被甩出车外或发生剧烈震荡,降低危险系数!
生命无价,警钟长鸣,开车系好安全带,才能守住平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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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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