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7次补报年5月14日)
受理编号X2LN0503007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绥中县原党委书记高*假借王*之名在杨树沟村侵占林地30余亩,违法建筑多平方米。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举报地点位于宽邦镇杨树沟村冰沟屯后山,为绥中县震丰果业榛怡震丰富硒榛子基地,现场有方塘和建筑、硬化地面,方塘占地面积约3.54亩、地类为耕地和林地,建筑面积约1.5亩、地类建设用地。经绥中宽邦镇政府核实,举报所述占用林地当事人为绥中县王*,未发现原党委书记高某与王某有任何特殊关系。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绥中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5月31日近期将违建进行拆除。
是否办结阶段办结
受理编号X2LN0429001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绥中县外环路两侧有多家修车厂、停车场,没有审批手续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余亩,噪音扰民,油渍、污水横流,污染地下水。
污染类型生态,噪音,水,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年5月2日,绥中生态环境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绥中县外环路两侧排查,共排查出75户修车厂,4户停车场,共计79户。其中46户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另外33户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含停车场1户)。举报中所述的地块,涉及城乡规划区外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管辖范围内的.17亩地块进行了认真排查,其中占用耕地面积91.56亩、林地面积2.37亩、建设用地面积.24亩。个別修理厂在修理活动中偶有油污滴落地面情况基本属实。
现场检查外环路两侧修车厂因生产时不需要用水,未发现污水横流外排情况。绥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鑫路通修配厂等8家企业噪音情况进行抽测噪声监测,数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4类标准。噪音扰民,污水横流,污染地下水不属实。
上述修理厂均不属《环境建设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需环境审批项目,也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所产生的废机油都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因涉嫌无照经营,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无照经营33户立案29户,其中二广专业钣金另案处理,绥中晓宝油箱加热、鲁济农机修理和海亮汽车修理4户已停业无经营行为,将对29户涉嫌无照经营者依法依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年5月13日绥中县自然局对涉及占用林地、耕地行为经营者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下一步绥中县将联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违建进行全面清除。
绥中生态环境分局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