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疫情防控期间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

通告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出租汽车行业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通告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自年1月27日零时起我市所有客运班车和城市公交车已全部停运,出租汽车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保证出租汽车行业充分发挥作用,保障市民出行畅通安全,现将出租车行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通告如下:一、出租汽车行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信念,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以社会责任为重,为全市人民畅通安全作出行业贡献。二、出租汽车企业和从业人员必须依法依规经营,严禁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上限处罚标准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进行处罚,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曝光和通报。同时,记入诚信考核、上岗证扣分等直至取消经营权。三、以绝对的社会责任和道德意识,做好出租汽车行业运输服务工作。各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要向全市人民群众公开作出服务承诺。四、出租汽车驾驶员上岗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要佩戴口罩,出租车内要时刻保持清洁卫生,每天8:00时—18:00时到货运中心院内(西平行路六马路)进行免费消毒1次,每晚自行1次消毒,每完成一单运输进行1次通风。如发现湖北省乘客,或确认乘客发烧、干咳等症状要立即报市交通运输指挥调度中心(联系-)。五、严禁出租汽车在巡游以外承揽班线运输,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防止“黑车”死灰复燃,保证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年1月29日

编辑/解东升

审核/卢钢

双鸭山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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