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文概略记述20世纪我国中央行政区划与地名机构的来龙去脉,包括各个历史时期的驻地迁移。今值民政部机关从北河沿大街号移驻建国门南大街6号,“地名笔谈”适时刊发本文,以便读者站在新的历史节点,全面了解国家今昔行政区划与地名工作。斗转星移,岁月如梭。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自年成为我国中央政府首次设立“民政部”的职能之一,至年已经九十年了。其间,国家一级的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机构多有建树,也由于社会变革、抵御外侵、机构调整等原因,从名称到职责、从隶属关系到办公地点变化颇多。就其先后所在都市而言,息息相关的程度首推“北京”,次为“南京”。北京—年清末民政部、民国北京政府内务部驻地
20世纪之初,中国尚处于清光绪年间。不知哪一天起,北京紫禁城东侧镶白旗领域内,那条由明代“勾阑胡同”演化的“构栏胡同”改称“民政部街”了。坐落在这条街道中段北侧的大清国“民政部”,是奉光绪三十二年(公元年)9月20日“巡警为民政之一端,着改为民政部”的谕旨,由一年前实行“新官制”时产生的巡警部改设的。部内,设承政、参议二厅和民治、警政、疆理、营缮、卫生五司。疆理司,顾名思义,职责是对国家疆域的整理:以“经界科”管理府、州、县区划变更,及增置、官地收放、民地买卖注册、京城市区改正事项;以“图志科”负责统计全国土地面积、清绘清丈、审订地图地志事项。机构名称更新了,职官名称却是陈旧的,直到宣统三年(公元年)才将部级长官“尚书”改为“大臣”,副长官“左、右侍郎”改为“副大臣”,司级的“郎中、员外郎”改为“司长、副司长”。民政部成立后,将东北三地“将军”体制改划为奉天(今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裁并全国的同城州、县,撤销各府治首县并改为府直辖区域。然而,行政区划与地名的某些变革对于病入膏肓的清王朝已无济于事,中国第一个“民政部”仅仅存在了五年,就连同腐朽的封建帝制一起被辛亥革命摧毁。中华民国诞生后,以袁世凯为首的北京政府于年3月取代孙中山的南京临时政府,沿用其“内务部”的名称与内设格局,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由于内务部仍驻前清的民政部旧址,“民政部街”为此改称“内务部街”。内务总长、次长之下,设总务厅和民政、职方、警政、土木、礼俗、卫生六司;年改六司为民治、警政、职方、考绩四司,次年增设典礼司。其中,“职方司”系沿用明、清兵部的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初定为行政区划、官地收放、民地调查、土地图志;后调整为行政区划、土地调查、测绘、土地收用、河堤海港和其他水道工程、道路桥梁的修缮和调查。该司所设四个科中,第一科主管行政区划与地名。在其存在的16年里,主要成就体现于民国初期:将前清烦琐的地方行政建制简化、统一为省、道、县三级,消除全国为数众多的重复县名,初创中国的“市”建制,探索划小省区以进一步减少地方行政层次的途径。同时,每年编印《全国行政区划表》的做法延续至今。年6月,最后把持北京政府的奉系张作霖,因败于南京政府北伐军而退回东北。北京,被南京政府改名为“北平”,失去了数百年的国都地位。旧政府的内务部虽已不存,原址的“内务部街”之称依然沿用:年,原在史家胡同的北平市第二中学迁至原内务部旧址,历时60年未再变动,即今内务部街13号面貌一新的北京市第二中学。南京—年民国南京政府内政部后期驻地
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以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于次年1月在南京成立。所设“内务部”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承政厅和民治、警务、礼教、土木、疆理、卫生六局。其中“疆理局”分设第一至四科,第一科主管变更行政区划及统计土地面积等事项。3月,孙中山辞让临时大总统于表面“赞同共和”的袁世凯,存在不过三个月的南京临时政府随即迁往北京。年9月,孙中山在广州组成与北京政府对峙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年5月改为中华民国政府,年3月再改为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年7月又改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均设有“内政部”。年1月,国民政府在北伐军攻占两湖之后迁都武汉;4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所设“民政部”仅任命部长而未及组建机构。9月15日,一度对立的宁、汉政权在“反共”基础上合并,统一定都南京。年3月30日,公布《国民政府内政部组织法》,规定:“内政部”直隶于国民政府,部长、次长之下设置秘书处和民政、土地、警政、卫生四司(年内增设总务处),“关于地方行政区划事项”列入民政司的职掌范围。10月,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内政部划属行政院,内设机构调整为总务、统计、民政、土地、警政、礼俗六司,土地司的职责增加“关于疆界之整理及图志之征集编审事项”。年7月,内政部首次设立专门的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部门——方域司(“方域”源于古时“方舆”,指称疆土与地方),主管“关于全国疆界之测量勘查事项;关于疆界纠纷之处理事项;关于地方行政区域及自治区域之划分调整勘测事项;关于地方行政区域名称及治所之厘订事项;关于各级行政区域资料之调查搜集保管及图志之编印事项;关于水陆地图之审查事项”。自此,内政部设有民政、方域、礼俗、营建、总务五司和警察总署、人口局、调查局、禁烟委员会。在南京政府存在的22年里,行政区划与地名方面的主要作为有:全面推行地方行政的省、县两级制,其间从年起陆续增置行政督察区(专区)形成虚三级制;加强边远地方的行政管理,增设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青海、西康六省;推进“市”建制的发展与完善,先后设置直辖市12个、省辖市59个;十余年间勘定若干省、市、县级政区界线;抗日战争胜利后,重新规划光复的国土,包括确定台湾省行政区划、整理南海诸岛名称、以东北三省改划九省实践缩小省区构想。南京政府内务部于年3月组建时,暂租南京市鼓楼西平仓巷27号办公,4月8日迁入保泰街路北36号。年内,因日本侵略军进攻上海的“一、二八”事变,包括内务部在内的南京政府一度迁都河南洛阳。年11月,又因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上海沦陷、南京危急,南京政府行政院迁至武汉(国民政府则径迁重庆),次年6月再迁重庆。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于年5月还都南京,内政部驻地为年“金陵第一园”、清乾隆帝二下江南时题名的“瞻园”——明太祖朱元璋称帝前之“吴王府”(后赐予中山王徐达未受)、清江宁布政使司署、太平天国东王杨秀清府邸、民国北京政府的江苏省长公署所在地。年4月23日,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南京政府经广州、重庆退出大陆。以古老名冠南京的瞻园,在新中国得以重建,包括典型江南园林、布政使衙署和年迁入的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北京—年国家内务部及重建民政部驻地(西皇城根)
北京西城的西黄城根南街9号,年由西皇城根9号改称,“文化大革命”时期曾名立新路9号,为故宫西侧“皇城根”一个坐北朝南的深宅大院——清初“世袭罔替”的礼亲王府(曾名“康亲王府”)。在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前后,这里自3月起为华北大学的校区一部,11月1日起成为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驻地。该部的前身,可追溯到年11月在江西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的临时中央政府“内务人民委员部”,年11月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设立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时的“司法内务部”及次年独立设置的“内务部”。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命令:“中央人民政府业已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工作着即结束。原华北人民政府所辖五省二市改归中央直属。中央人民政府的许多机构,应以华北人民政府所属有关机构为基础迅速建立起来。”据此,以华北人民政府民政部为基础组建的国家内务部,与中央人民政府各部、会、院、行“一律于11月1日正式开始办公”。作为国家最高政务执行机关——政务院的第一部,内务部正、副部长之下设办公厅和干部、民政、社会、地政、优抚五司。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试行组织条例》(草案)中,由民政司负责的行政区划与地名方面职能为:“关于地方行政区域的划分、调整、勘测事项;关于地方行政区域名称和治所的厘定事项;关于各级行政区域资料的调查搜集保管和图志的编印事项;关于疆界的测量勘查事项;关于水陆地图的审查事项”。年9月,依据宪法设立的国务院,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为第一部。在此前后,其行政区划职能几易归属:年3月至年1月划归由民政司分设的户政司,年11月至年12月改隶国务院秘书厅,均又划回民政司。在内务部存在的近20年间,着重于整理旧中国遗留的行政区域:统一地方行政层次为省、专区、县、乡四级;调整省级行政建制数量并稳定为22个省、5个自治区、3个直辖市;除台湾省外,建制市由原南京政府时期的62个发展到年的个;建立包括自治区、州、县、乡在内的各级民族自治地方。同时,清理旧中国遗留的以反动分子名字命名的、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名称重复容易发生错误的地名,更改一些影响睦邻友好或用字生僻的县、市名称。年1月,国家内务部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撤销,原管业务分别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其中的行政区划业务,并入公安部治安保卫组,后改归第三局户口处;一度停滞的地名业务,年5月由重建的“国家测绘总局”承担,并于年7月牵头成立国务院非常设机构序列的“中国地名委员会”,年1月明确“国务院委托中国地名委员会管理全国地名工作,其办事机构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代管”。立新路9号的内务部旧址,先后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及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使用,也先后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李先念、华国锋等在此居住。北京—年历时最久的国家民政部驻地(北河沿)
年3月,在北京东城的东安门北街(年改称北河沿大街)号,挂牌问世国务院新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这个主要由灰色建筑群构成的古朴院落,曾是清末的京师大学堂译学馆、民国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新中国的农业(第八)机械工业部旧址,此时刚从修建首都地下铁道的基建工程兵部队收回。创立之初,民政部设办公厅、优抚局、政府机关人事局、农村社会救济司、城市社会福利司、民政司和政治部。其民政司,8月增设第二处,接收并负责自公安部归还的行政区划业务;年5月增设民政部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办公室。及至年1月,经国务院确定“改变地名工作领导体制”,中国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正式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划归民政部。9月,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民政部撤销民政司而组建几个业务司,其中行政区划、边界争议调处和地名管理等三项业务合组“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司”(兼中国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内设办公室、行政区划变更审核处、行政区域规划处、国内地名处、国外地名处、调处边界争议办公室,编制40人。年1月,因民政部的北河沿大街号驻地整体改造,正、副部长除一名副部长留在原地外,其余率综合部门与区划地名、救灾救济两个最大的业务司(后者人员编制38人),迁至西黄城根南街9号(礼亲王府)办公。其中,区划地名司这次易地办公的时间为:年1月9日,地名部门自国家测绘局驻地首先迁来;10日,区划部门自北河沿驻地迁至;双方人员合组的司办公室随原属各方行动。年5月25日,该司迁回完成改造的北河沿驻地。年4月,中国地名委员会在国务院清理非常设机构时撤销,其工作由民政部承担。12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民政部设办公厅和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农村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社团管理、社会事务、计划财务、国际合作、人事教育(机关党委)等12司。其“区划地名司”的职责为:制订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行政区划总体布局,制订设市预测规划;承办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方面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省际界线勘界工作,调处省际边界争议,向国务院提出仲裁建议;管理和指导全国地名工作,参加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司内设办公室、规划处、审核处、地名处、边界办公室。年6月,挂靠该司的国务院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秘书处和勘界一处、二处。先后负责全国地名业务的国家测绘总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驻地
18年来,国家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有序开展:以设市预测与规划为基础、撤县设市为主要形式,加快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实行地(区)市合并,增设海南省和直辖重庆市,向缩小省区、减少地方行政层次的方向迈进;从被动调处边界争议进化为主动、全面勘定行政区域界线,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结束全国地名普查之后,推进地名的档案建设、工具书编纂和地名学研究,大力加强以城镇为重点的地名管理。附图: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