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18日13时45分许,在西平县解放路新星宾馆门前,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接警后西平交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过现场走访并结合视频资料,民警初步认定肇事逃逸车辆为银灰色福特轿车。
通过分析肇事车辆的逃逸方向,民警连夜调取大量视频监控及卡口照片千余张,最终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车牌号豫QAL***的银灰色福特轿车,并于年6月19日上午将肇事逃逸违法嫌疑人赵某某传唤至西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询问,在证据面前,赵某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驻马店交警提醒: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偏偏有些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在害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往往要承担更大的经济赔偿和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交通肇事后选择逃逸,后果很严重!
第一,交通肇事逃逸后将承担责任认定上的不利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任,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肇事司机就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二,自己承担赔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是车主自行掏腰包。
第三,行政及刑事处罚严厉。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逃逸后罪责加重。
根据《刑法》第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因逃逸而致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事故发生在两路交叉口,而嫌疑人的心里,也有两条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这条邪恶的路叫交通肇事逃逸,当嫌疑人决定从事故现场离开的时候,他也踏上违法犯罪的路。
在这里,驻马店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遇到事故冷静面对,肇事逃逸,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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