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东县佛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前公示
一、乐东县佛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该项目拟新增建设用地0.公顷,其中拟占用园地0.公顷。
二、乐东县莺歌海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该项目拟新增建设用地0.公顷,其中拟占用园地0.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公顷;需补划Ⅳ级保护林地0.公顷。
三、乐东县利国镇羊上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
该项目拟新增一般耕地22.公顷,其中拟占用园地22.公顷。
四、乐东黎族自治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该项目拟新增建设用地2.公顷,其中拟占用园地0.公顷、Ⅳ级保护林地2.公顷,需补划Ⅳ级保护林地2.公顷。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以上4个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年5月7日至年5月19日)
2、公示地点:乐东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