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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府令第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98名应届毕业研究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择业期内研究生),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事业单位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4月7日8:00至4月11日18:00止;
2.报名网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